﻿<?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xm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page/images/rssstyle.css"?><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法律 - 娱乐休闲会所</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link><language>zh-cn</language><docs>http://www.saybest.cn/sitemaps/index.htm</docs><generator>http://www.saybest.cn</generator><ttl>5</ttl><item><title>2008新劳动合同法带来职场格局新变化 3类员工受影响</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56307.htm</link><description><![CDATA[《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将给2008年的职场格局带来系列变化，从劳动用工和合同形式方面看，将发生两大变化：　　一是中长期合同成为劳资双方的首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更加倾向于中长期合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单位用人趋于理性，更加注重员工的考察、培养和员工队伍的稳定，这个过程需要三至五年时间。因此，一些企业第一次与员工签订合同，往往会选择3年的合同期。通过3年的时间，选择适合企]]></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8-1-29 14:24:34</pubdate></item><item><title>收养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8.htm</link><description><![CDATA[收养就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其实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企业的社会责任解析</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7.htm</link><description><![CDATA[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正式定义虽经国内、外论坛多次讨论，却仍莫衷一是。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CSR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传销在法律中的定义</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6.htm</link><description><![CDATA[一、传销的定义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的定义是：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传消是1989年由中国一个教授从美国引进的现代化商品经济经营方式。在美国和]]></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何为抗税行为</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5.htm</link><description><![CDATA[所谓的抗税是甚么？对抗税行为应怎样处理？ 所谓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抗税的，除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由司法机关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税款，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处以罚金外，按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刑法规定故意伤人]]></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刑法规定伪造公章罪如何处理</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4.htm</link><description><![CDATA[伪造公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复议的特征及目的</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3.htm</link><description><![CDATA[所谓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制度有如下特征： （1）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的存在为前提。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具体表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往往直接涉及到作为管理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影响其权利和义务，行政权的行使是根据公共利益]]></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2.htm</link><description><![CDATA[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复新审查的范围。同时它也是行政复议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权限范围。 （1）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直接导致被处罚者人身自由的受限制，或一定财产权的丧失，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适]]></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1.htm</link><description><![CDATA[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具备什么资格？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所谓复议申请人资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行政行为，具备了什么条件才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据此，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复议申请人必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行政活动作用]]></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移送管辖解读</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60.htm</link><description><![CDATA[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法。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法。商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法。商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法。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指定管辖解读</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9.htm</link><description><![CDATA[所谓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法。商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法。商 法商《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商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商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法。商 法商（一）有管辖权的人]]></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了解什么是行政复议受理</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8.htm</link><description><![CDATA[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遵循的步骤。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相比，具有简易、高效等特点。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裁判制度，又具有准司法性，所以在程序上应尽量司法化，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复议决定概念及种类</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7.htm</link><description><![CDATA[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有哪几种？ 所谓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以后，该复议审查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所作出的审查结论。行政复议决定的形成标志着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终结。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有以下几种： （1）维持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而予以维持的决定。 （2）履行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而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决定。]]></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复议代理人具有的特点及分类</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6.htm</link><description><![CDATA[什么是行政复议代理人？所谓的行政复议代理人，是指行政复议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或者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进行复议的人。在行政复议中，当事人既可以亲自参加复议，也可以委托复议代理人进行复议。 复议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复议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参加复议，他自己与被复议的行政行为并无利害关系。 （2）复议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只有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行为才产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这一后果归属于被]]></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4</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诉讼概述及其特征</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5.htm</link><description><![CDATA[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3</pubdate></item><item><title>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4.htm</link><description><![CDATA[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3</pubdate></item><item><title>在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行政机关提供证据的原因</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3.htm</link><description><![CDATA[为什么规定在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因有二： （１）原、被告在实体法上的法律地位不同，被告与原告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权力服从关系，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具有单方面性，相对人一般不了解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２）由于同一原因，行政机关如果提不出行政处理决定所根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就无法证明其行为是正确的，被告就有可能败诉。可见，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负主要举证责任。]]></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3</pubdate></item><item><title>什么叫证据保全</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2.htm</link><description><![CDATA[所谓的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 需要保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 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在起诉以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保存数据的，一般应向有关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主要是证人证言、物证]]></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3</pubdate></item><item><title>证据保全须具备的条件</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1.htm</link><description><![CDATA[证据保全须具备以下这些条件：（１）证据必须有灭失的可能性，如作为证据的物品将要变质、腐败，有可能失去证据的作用时，可将此物的外形、特征制成笔录或录像，并将此物品进行处理。 （２）证据有难以取得的情况，如证人将要出国，需在出国前对其进行询问。 （３）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后法院调查开始前采取。 （４）保全的证据对诉讼确有证明作用的。]]></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3</pubdate></item><item><title>解答什么是行政诉讼的期间</title><link>http://www.saybest.cn/baike/falv/25650.htm</link><description><![CDATA[期间是法律或法院对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在时间上的要求。期间可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1、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耽误起诉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内，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期限，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4、人法院接到起诉状，应]]></description><category>互联网</category><author>本站编辑</author><pubdate>2007-3-10 11:52:43</pubdate></item></channel></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