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和过期减肥等广告迟迟不“下岗”
“减体重,降血脂,迅速抹平大肚子!”记者日前在崇文门公交站等车时,突然看到这句熟悉的广告词。令记者惊讶的是,“藏秘排油茶”这个在今年初就被众多媒体曝光的违法广告,至今仍大摇大摆地“现身”于公交站牌广告上。这些公交广告牌分布在崇文门、东单路口南、东单路口北等沿途两侧的车站。广告位置十分显著,占了整整一面广告牌。上面除了有代言人郭德纲竖着大拇指的半身像外,还用显著的大幅字体印着“减体重、降血脂、清宿便,抹平大肚子!”等广告语,但广告中并未显示任何广告批准文号。另外,在崇文门站广告牌里的塑料彩页已经被揉皱了,还有一幅被人从外面刷上了白漆。一位正在等车的乘客说:“这广告早该撤了,减肥茶也能降血脂?这不是忽悠我们老百姓吗!”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药监部门所审批的保健品广告内容是没有问题的,但该减肥茶广告确实是违法广告,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广告发布的内容与实际审批内容不符。”该负责人表示,药监部门只负责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具体的处罚措施应该由工商部门处理。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这则违法广告,我们曾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也曾立案处理过。”但对该广告为何还在市面上出现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看到这则广告,因此不清楚是否是经处理后合法发布的。
随后,记者查询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市民抱怨较多的不光是违法广告,那些到期不撤的过期广告也非常坑人。一位外地游客王欣告诉记者:“前两天,我在地铁里看到新世界商场6周年店庆、买200元返200元的促销广告,于是特意去了一趟,到了才发现,促销活动在11月份就结束了。”说到这里,王欣显得有些生气,“已经过期一个月的广告都不撤换,这不是误导消费者吗!”
记者观察发现,在本市地铁1、2号线和一些公交车的车厢内确实存在大量过期广告,其中包括北京欢乐谷十一狂欢节、商场过期促销打折信息和一些过期展览等内容的广告。
对此,崇文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告内容的审批、备案和实体监管归工商部门管理,但因违法或过期需要撤换的广告应由城管部门来负责。”于是,记者又拨通了96310城管热线,但8616号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城管只负责治理非法张贴的小广告,过期广告的撤换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新闻时评: 管理要明责与尽责
已经被曝光的违法广告依然招摇街头,已经无效的过期广告时不时还会误导他人,从案例中我们不难明白出了什么问题。药监、工商、城管等几个部门,都说撤换违法过期广告“此事不归我管”,看来,要么是职责不清,要么就是有部门没尽到责任。
很显然,违法广告曝光后应当立马叫停,促销广告过期后应当及时撤下。现在却独独在谁有责任撤下这些广告的事情上闹不清楚,只能说明广告管理部门的工作存在疏漏。违法广告大量出现在街头,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失察”,而做出处理后却没有彻底消除这些违法内容,似乎又有“不作为”的嫌疑。一些促销广告虽然没有违法,但其内容已经过时不候,如果依然留在街头路边,只会给一些性急的消费者带来不便和烦恼,甚至可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这些违法过期广告如果没有部门敢撤,笔者倒要试问一句,当初是哪个部门允许它们上街上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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